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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聽見友人提到事後避孕的問題,於是將手邊相關的資料整理一番,產生以下的文章。想呼籲的是,"事後避孕"並不是常規的避孕方式。常規的避孕方式是每日都需規律服用的避孕藥,或是使用保險套。在美國,對於年輕的族群,甚至建議保險套、避孕藥兩者併用。

緊急避孕Emergency contraception),又稱事後避孕,是指使用藥物醫療裝置作為應急措施以防止懷孕。

根據生理週期的受孕機率(危險期與安全期),排卵前一天受孕的機率是30%,比起受孕的風險理論上為零的婦女(排卵後的第二天至下次排卵前5天),增加4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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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孕的目的是為了偶發狀況或預備而使用,而不是作為一個日常使用的主要避孕方法使用於近期無保護的性行為(含遭受性侵);或者在性行為後避孕失敗及不正確使用避孕方法,包括:

 

1. 保險套破裂、滑脫或不正確使用。

 

2. 忘記服用避孕藥 ethinyl estradiol(乙烯雌二醇)30~35 mcg 超過三次以上、ethinyl estradiol 20~25 mcg超過兩次以上。

 

3. 太早摘除陰道環或子宮帽。

 

4. 陰道環的錯置。

 

5. 體外射精失敗(例如射精在陰道或外生殖器)。

 

6. 性行為前殺精劑或薄膜融化。

 

7. 安全期推算錯誤。

 

8. 子宮內避孕器脫落。

 

 

緊急避孕方式

 

目前緊急避孕有兩種方式,口服緊急避孕藥與含銅子宮內避孕器(Intrauterine DeviceIUD: intrauterine contraception)。

 

(一)口服緊急避孕藥:作用機轉主要是延遲排卵

 

1. 黃體素,levonorgestrel:於性行為後72小時內服用一次,劑量1.5 mglevonorgestrel 0.75 mg相隔12小時服用二次劑量。

 

相較於二次服用,一次服用方式,在副作用上相差不多,但效果更好且方便。緊急避孕藥使用後的經期,通常會較預期時間提早 7 天以內,如果在月經週期前三個星期服用單劑量levonorgestrel療法,則下次月經可能比平時提前。如果週期後期服用,則下次月經會延長,之後再恢復正常週期。隨機試驗顯示口服荷爾蒙療法越早服用避孕效果較好。

 

2. 抗黃體素ulipristal acetate30mg 性行為後120小時內服用一次。Ulipristal與人類黃體素受體結合,延遲排卵和抑制著床比黃體素有效,所以其缺點是之後經期較晚來,會產生是否已經懷孕的疑慮。隨機試驗顯示使用ulipristal緊急避孕後,平均月經晚2.1天發生,而levonorgestrel平均月經早1.2天發生。不建議任何緊急避孕藥同一經期內重複服用。

 

3. 其他:mifepristone(RU-486),但目前不建議用於緊急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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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含銅子宮內避孕器

 

於性行為後120小時內,由醫師置入於子宮腔內。裝置含銅子宮內避孕器,可於經期後移除或甚至可保留達10年作為一個持續的避孕裝置,主要機制是抑制受精及受精後仍能持續提供避孕的作用。優點是比口服避孕更有效,特別是在超重(BMI 25~29.9 kg/m2)及肥胖婦女(BMI≧30kg/m2)。

 

含銅子宮內避孕對已知患有淋病 (gonorrhea) 或披衣菌 (chlamydial) 感染者,會增加骨盆腔發炎之風險者應避免使用。

 

放置含銅子宮內避孕器前應排除懷孕的狀況,任何形式的緊急避孕,如果出血發生在三到四個星期,或者如果有腹痛或陰道不規則出血,有子宮異位或外孕疑慮、應利用懷孕試驗排除懷孕之可能性。含銅子宮內避孕器使用的禁忌症包括子宮嚴重變形、骨盆腔感染、銅過敏與疑似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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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孕後的性行為

 

緊急避孕後再次性行為者比起無再次性行為者增加四倍懷孕風險,懷孕機率分別為6.4%1.5%。因此,在使用緊急避孕藥之後至下次經期開始之前的性行為,仍有可能懷孕,建議採取可靠的其他的避孕(例如保險套等)進行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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